ZHANG SHANG SIAN
浙江省2018年4月普通高中学考选考将于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周六、周日、周一)举行,考试时间为2.5天;高职技能理论考试也将于4月7日上午举行,考试时间为半天。县政府确定2018年4月6日至9日为城区和学校周边环境噪声控制时段,各建筑施工单位、文化娱乐场所、机动车等须严格控制噪声,为考生营造安宁的复习迎考环境。
高二、高三同场考试
本次考试为高二和高三同场考试,据县考试中心统计,我县有2万余人次报名考试,全县学考选考共设2个考点分别是长兴中学考点和华盛中学考点,职业理论考试设1个考点为职教中心考点。
二天半安排9门考试
此次考试共9门学科开考,其中语文、数学是学考;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科同时提供学考和选考两种试卷,选考在该科学考基础上增添加试题。同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在不同考场同时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本次考试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圆规、三角板等必须的文具用品外,切勿携带具有发送或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特别要注意手机、智能手表等物件,考生一旦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均将被视为作弊行为进行处理。此外,根据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将入刑,考生及家长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此外,提醒考生注意,各科目考试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学考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选考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将施行禁噪,部分路段也将实行交通管制,请考生提前出行,以免迟到影响考试;同时,请社会车辆尽量绕行,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长兴县人民政府通告
2018年上半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选考)将于4月7日至9日举行,为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县政府确定4月6日至9日,为全县学考、选考环境噪声特别控制时段。现就在学考、选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长兴城区(尤其是长兴中学和华盛高级中学考点周边)所有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其中4月7日至9日中午12时,全天禁止建筑施工作业。
二、城区所有文化娱乐场所等都必须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排放,确保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三、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禁止夜间进行有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船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禁鸣喇叭的规定,船舶必须遵守城市内河的禁航规定。
五、控制时段内,禁止鸣放烟花爆竹和其他边界噪声超标的活动。如确有特殊情况或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六、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环保局为我县学考、选考环境噪声特别控制时段噪声污染控制监督管理部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
七、在学考、选考环境噪声特别控制时段内,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确保我县学考、选考顺利进行。
同时,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今年全省学考、选考试场仍继续启用考试屏蔽系统,届时可能会对考点周边居民的通讯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市民谅解。
◇来源| 长兴教育◇
◇编辑 | ze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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